visking 2008-1-29 19:50
(更新版规)申请┫我 行 我 秀┣ 版块版主
论坛ID:visking
QQ号码:53801146
所申请的版块:┫我 行 我 秀┣
平均每天在线时间、平均每周在线时间以及在线时间分布:可以用手机随时登陆,周一到周五上一次左右,双休日每天3小时。
年龄以及职业[学生请注明年级]:18 高三
现在或曾经在哪里担任过版主:无
对于你申请的版块的想法[详细说明]:鼓励轩迷们除了展示自己的音乐和美术作品以外,还可以积极发布自己的视频片段供大家分享!定期举办一些k歌比赛,由大家票选出优秀作品,对于原创作品给予更多鼓励。争取把《闪亮新播报》做得更好,不断提升节目质量,给大家带来更多娱乐内容,让更多的轩迷参与节目互动。希望可以通过我的努力,让更多的人乐于show出自我!让更多的欢乐从这个版块散发出去。
我 行 我 秀 区 版 规 (草案)
一、发表作品:
1、本区只可发表音乐原创、翻唱、轩迷视频等播客作品以及美术作品。若转发他人作品,请注明。
2、发表作品时请注明类别(音乐类、视频类、美术类)
3、发表作品奖励细节:
音乐类作品:翻唱单曲+金钱10 翻唱作品集(3首以上)视作品数目和质量增加金钱数
翻唱专集(8首以上)可设置高亮、优秀作品可加入精华。
原创作品可设置高亮,原创作品集(3首以上)可加入精华。
视频类作品:轩迷表演类作品根据表演时间长度和质量增加相应金钱数,优秀作品设置高亮。
美术类作品:根据张数、类别和质量增加金钱数、或设置高亮、精华。
4、如果自己觉得作品很棒,也可自己提出申请高亮和加精,回帖者也可以提出。
被设置高亮的同时可获得金钱50,被加入精品可获得金钱100。
二、回复帖子
1、回复帖子时请对轩迷的作品给予诚恳的意见或表扬。注意说话尺度,禁止人身攻击。
2、尊重他人的发言和意见,请勿针对某句回帖大力抨击。
3、谢绝灌水类的回复。例如:UP、顶、呵呵、进来看下、支持下……等灌水字眼。
4、禁止在帖子中聊天。
5、处罚:违反第一二条者删除帖子,扣除金钱。
违反第二三条者删除帖子,多次违反者,视情况扣除金钱数。
本版规自2008年2月1日起实行。
[[i] 本帖最后由 visking 于 2008-1-31 18:04 编辑 [/i]]
宇众不同 2008-1-29 20:01
支持 小V一个~~~不过你怎么才高三~~~不是说专业是播音主持么[em22] [em22] [em22]
無雙 2008-1-30 00:14
湖北人考播音主持专业有难度
做个好版主也有难度
加油吧
軒迷使君子 2008-1-30 01:42
楼主需要列出详细的版规 和 奖惩 精华 高亮 标准
管理团队的人会FOLLOW你的管理 因为 该版已经有两位版主 原则上不需要更多 除非你有特别的过人之处